我校《网络安全法》立法建议获采纳、并在全国率先开设研究生课程

发布者:胡孟琪发布时间:2017-06-22浏览次数:1287

201571日《国家安全法》颁布之后,2016117日全国人大颁布了《网络安全法》,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我国主权法领域的重大举措。

2014年起,哈工大法学学科就追踪预研“中美俄欧”网络安全相关立法前沿,始终在网络安全法治研究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参加了中央网信办、中国工程院、公安部科研机构、国内网络法学界的学术研讨,并多次发表学术观点。我校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赵宏瑞教授的《网络主权论》作为基础理论类著作,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16FFX0012016109日)。

我校在2016年获国家首批十五家“网络空间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我校赵宏瑞教授在《网络安全法》二审稿阶段,提出扩大该法保护范围,建议将“公民个人信息”修订为“个人信息”,统一将有关“身份”、“公民个人”的网络主体涵盖到了全体自然人(含成年人、未成年人、来华居民、个人设置的网络镜像装置等),增加了2亿人的立法保护。该立法建议最终得到了全国人大立法机关采纳,体现在新法条文中相应修订了20处。

为了更好地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一线教学,我校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率先在2016秋季学期法学研究生前沿课程中开设《网络安全法学前沿》,以“保安全、维主权”为主线,以“认事用法”为方法论,就网络七层技术结构,四大要素结构,国家网络安全领导机构、规划机构、协调机构、职能机构、28种网络参加者范畴展开教学,结合哈工大工科背景的天然优势,专注于技术与法治两个层面,介绍波粒二象性、OSI七层体系、IEEEICANN等相关内容。

在课堂上,赵宏瑞教授结合他在2014年创新提出的网络安全体系四要素拓扑图、国家安全自主性与半自主性标准等学说,讲述了网络安全要素体系的存在性认知与哲学思考、《网络安全法》定位与其他法律衔接、国家网络安全自主性的顶层设计、网络本体中“主体、客体、平台、活动”四要件理论,与学生交流互动,前瞻网络安全立法对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意义。

《网络安全法》历经全国人大三次审议,最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61日起施行。它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充分贯彻“依法治国”、网络强国思想,是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道路上至关重要的里程碑。我校的上述科研教学活动,为学生充分、及时地理解《网络安全法》这样一部技术性极强的法律提供了充分帮助。

  

(文 李嘉俐/图 胡孟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