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由中国法学会发起主办、云南省法学会与云南大学承办了题述学术活动,中国法学会任海泉副会长、云南省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中国侨联法顾委张耕主任、中国法学会外联部谷昭民主任、最高院外事局领导、斯里兰卡副总检察长、尼泊尔驻华经济公使、孟加拉最高法院顾问、印度法律研究院领导、缅甸最高法院督察官员、马尔代夫司法委员、巴基斯坦驻华使馆官员、越南法学家协会官员,以及云南大学党委书记、西南政法副校长、湖南师大副校长、海南大学副校长、云南警官学院副院长、以及清华、人大、哈工大等全国各地与南亚各国法律学者和执业律师两百多人出席了此次首届论坛,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应邀参加了上述活动。
南亚七国及我国西南的临近国家,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合作区域。赵宏瑞教授应邀担任了“非传统安全合作”议题的评议人,分别就区域反恐合作、反核扩散、孟加拉与印度的电力需求与能源合作问题进行了法律点评。此外,赵宏瑞教授在论坛上还发表了题为《南亚的货币风险与法律合作》的跨学科专题演讲,提出了在区域贸易、区域投资、基础设施三大领域深化法律合作,提出便利区域贸易、建立投资担保、强化基础设施合作的主权审批三大具体法律风控措施。最后,法学院应邀与参会各国学术机构共同签署了《昆明宣言》,以推进中国的法律外交,推动南亚区域法律合作的深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