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布)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者:胡孟琪发布时间:2017-04-14浏览次数:1495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

“国际经济法与社会治理(全球合规方向)”社会学二级学科

2017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研院发[57]号《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名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宏瑞

副组长:叶  强

成  员:尹海洁、唐魁玉、姜明辉、白淑英、郑中玉、王树生、吴肃然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组  长:陈  松

成  员:董  霖、何云峰

二、材料审查

根据“国际经济法与社会治理(全球合规方向)”社会学二级学科的特点与生源情况,现明确:

资格审核的依据和标准是:有海外学历工作经历者优先,有国内司法相关工作实践经验者次优先,本科和/或硕士学历中法学排名高于等于本校同等学科者再次优先。

资格审核采用书面资料审核与导师面试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考核通过初审的同学提交材料的原件,主要包括: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3.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

4.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

5.发表学术论文杂志原件;

6.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三、综合考核工作

综合考核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应提交此前发表的代表性文章和/或科研报告。本院确定的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下午3::30分;地点在哈工大人文学院(校部楼)2011-2室。综合考核的结果如期对外公布。

考核要求:要求考生对当代社会学、特别是中国社会学的整体发展趋势具有相对清晰的了解,熟悉与自己报考的导师相关的社会学研究领域,具备较敏锐的社会学问题意识及较强的理论与方法的综合素养,有从社会学的视野分析现实问题的潜质,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对博士论文及未来的研究计划、特别是对于“国际经济法与社会治理(全球合规方向)”社会学二级学科的重要价值有初步的认识,要求考生具备满足博士论文研究需要的外语口语及文献阅读能力。

考核形式:考试内容为面试口试,由考生现场回答导师及面试专家组提出的问题,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核内容:

理论与方法的综合素养:面试导师将提出学科有关理论与方法的基本问题,考生回答,以便了解考生对学科性质、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等问题的认识,考察考生在理论与方法方面的综合素养、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

本学科的前沿研究能力:考察学生对与报考的研究方向相关的具体研究领域的基本概况、发展趋势、基本理论与方法的认识与了解。考生可参考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专著及学术论文进行准备。

科研经历与研究基础:考生围绕自己在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工作阶段的学术与科研经历(可结合学士论文与硕士论文)进行基本陈述,由导师及面试专家组现场提问。

未来研究设想与决心:考生陈述自己对将来进行的博士论文的研究主题、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案的基本设想,由拟报考的导师及面试专家组现场发问。

外语水平考核与对答:考生利用外语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用外语回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或现场口译外文书面文献片段。

四、拟录取

本院将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综合考核结果合计四项指标,结合导师的招生基础计划情况,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同时报学校审核确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4622

邮箱:heyunfeng@hit.edu.cn

  

  

  

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

2017.4.14